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精英大狀要去補補憲法學的課

博客文章

精英大狀要去補補憲法學的課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精英大狀要去補補憲法學的課

2019年11月20日 19:17 最後更新:11月21日 18:15

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聲明批評香港高院裁定《緊急情況規則條例》違憲,認為違憲審查只能夠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而1997年2月23日,人大常委會已經決定《緊急情況規則條例》符合《基本法》。人大法工委的聲明一出,自然惹起香港的大狀界很大反應。

大律師公會認為,人大法工委發言人的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夠裁定香港法律是否違憲,是限制了法院享有獨立司法,亦違反《基本法》。」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只能夠在特殊情況下解釋《基本法》」,並應避免在法庭頒下判決後作出詮釋,否則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帶來負面影響。

雖然這些發聲的大狀位高權重,但是,以我對憲法學的少許認識,也發現他們的評論完全偏離了憲法學的基本原則。香港的司法體系源於英國的普通法制度。我當年上憲法學的時候,老師提出了一個問題,當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在一些法律問題上發生爭拗時,最後誰來做最後決定?從而引伸出「議會至上」(Parliamentary sovereignty)原則,即是英國體制賦予國家立法機關有無上的權力。無論法庭如何判決,並透過案例形式,成為有約束力的法律。若議會不同意,可以通過新的法例,推翻這些判決,解決不同政府機構的爭拗。

英國憲法中的「議會至上」原則,可追溯至17世紀。當時英國國王大權獨攬。英國在1688年發生光榮革命,議會不滿國王詹姆斯二世逼害新教徒,罷黜國王,擁立瑪麗二世為王,為了保障權力,議會不再讓國王隨意行事,便在1689年通過權力法案,以「議會至上」為原則,一直沿用至今。

在《基本法》起草的時候,草委們也遇到權力最終誰屬的問題,由於國內的憲制,全國人大這個議會,正好是國內最高權力機構,也有「議會至上」的特質,回歸之後,正好套入香港的憲制框架之內。「議會至上」的原則其實很簡單,在應用上,「議會至上」分兩個層次,第一是在同級的行政、立法、司法機構當中,發生任何爭拗,議會都可以透過制定法律去否決行政機關的一般行政命令或者法庭的判例;第二是在中央和特區的關係之中,香港法庭只是一個地方法院,全國人大是一個中央議會,地方議會無權否定中央議會的決定。全國人大固然可以透過《基本法》的解釋去否定地區法院對《基本法》的詮釋,而更加徹底的是,全國人大可以透過修訂《基本法》或者另定全國性法例去規管香港法庭。所以,在這種安排下,並無權力的真空。最後的權力,很清楚是在全國人大所擁有。

基於這些原則,大家便會發現大律師公會所謂「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夠裁定某法律違憲,限制了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這個講法是大錯特錯。《基本法》本來就沒有賦予香港法院有違憲審查權力(若大律師公會認為有權,是在《基本法》那一條找到呢? ),而在「議會至上」原則底下,全國人大可透過解釋《基本法》重申香港法院無違憲審查權。香港的法院,並沒有大律師公會所認定的、獨立於中央的司法權,所擁有的只是獨立於本地行政和立法、不受本地行政立法機構干預的司法權。否則若特區政府有政策反港獨,香港法院卻認為政策違憲,全國人大基於香港司法獨立也不能管嗎?

至於李國能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只能夠在特殊情況下才能解釋《基本法》,也是完全錯誤的。《基本法》第158條,清楚講明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有解釋權,並無提及李國能所說的限制。158條反而是限制了特區法院的審判權,指明在某些情況下香港法庭終審前要先尋求人大釋法。李國能的講法,在《基本法》裡面,找不到任何根據。

李國能的講法是混淆了解釋權和違憲審查權,中央在基本法有限度地授權特區法院可以解釋基本法,但無片言隻字授權特區法院有違憲審查權,而所謂違憲審查權是指,判定政府命令或立法會法律是否合憲,是針對政府機構的權力,和一般解釋基本法是兩回事。

千萬不要以為我這樣說是想緊跟中央立場,要限制香港法院的權力,正好相反,我也希望香港法院盡量有更多的權力。現實上,法律上有很多灰色地帶,只要特區法院不走過界,不去直接挑戰中央的權力,本地法院就可以保留一些灰色地帶的權力。但是,如果特區法院越界,硬要行使一些本來沒有的權力,逼到全國人大「揸正嚟做」,通俗點講「攞嚟衰」,最後本地法院的權力就因加得減了。

盧永雄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不讀書,就輸在起跑線

2024年04月18日 18:35

我認識很多家長經常在探求如何為子女考進名校的方法,以為進了名校,就可以贏在起跑線,是通向成功的捷徑。

我愛做田野調查,有時與一些成功人士吃飯閒聊時,總會了解一下他們成功的因素是什麼,發現成功人士是否出身名校只是一半一半,讀普通學校甚至「雞校」的名人,所在多有。另一個有趣發現,成功人士通常都很有好奇心,知識面廣博,較多人有一個特性,就是都喜愛讀書。

第一,犬父無虎子。很多家長認為入名校可以確保成功,經常講「阿仔阿女,你要勤力啲讀書,考間好學校」。但爸媽講這幾句話時,可能自己正在打機或煲劇。亦有很多父母一放假就去旅遊玩樂,但就逼子女讀書。

家庭是孩子成長的第一環境,父母是他們模仿的主要對象,那怕是多反叛的孩子,很諷刺地他們只是在重複父母的行為模式。不愛讀書的爸媽,怎能叫孩子讀書呢?

第二,大學小學化。智能手機普及,令讀書的風氣銳減,因為用手機作各種消閒娛樂的時間大幅增加,人總不能靜下來,更沒有興趣看書。20年前我曾在大學兼職教書,已經發覺當時學生開始無甚好奇心,上堂提問的只是少數。學生不帶著問題進課堂,能夠從課堂拿到東西走的人就很少了。

現在大學生可以對老師評核,老師為了遷就學生,就用學生最適應的方法,不只上課有PowerPoint(簡報),而且寫得極其詳盡,還將詳細的PowerPoint發給學生, 課堂上包括什麼書本的知識,PowerPoint有一兩版介紹重點,大學生不用讀原著,考試前只要背好PowerPoint,就可以攞A。更有甚者,由於學生不提問,有大學老師為了鼓勵提問,就會向提問的學生派貼紙,下課時就叫學生把貼紙貼在名單上,就可以加學生上課的參與分。提問派貼紙,恐怕是一種對小學生的教學方式,但這就真實地出現在本港著名大學的課堂當中。我不怪老師,他們也只是適應現實,尋找最有效的教學方法。但大學小學化,的確是一個嚴重問題。

學生讀書少、知識水平低、思想深度淺,將來不要說成功,就想解決工作時遇上的實際難題,也不容易。因為要破解真實的難題,和上學背PowerPoint攞高分的方式很不一樣。我就聽過真實的例子,即使拿一等榮譽的名牌大學畢業生,開始工作時也是完全手足無措,因為他根本完全沒有解難的經驗,亦都很不適應不是背書就可以攞A的實際工作環境。

第三,好奇就會贏。人類進步源於有好奇心,想改變現有的生活,所以研究改善現有生活的方法。猩猩知道椰殼裏有很好味的椰汁椰肉,但椰殼很堅硬,不知道怎樣打開它。不知從哪時開始,一隻猩猩發明了用石頭硬敲椰殼的搵食方法,成功吃到美味的椰子肉,其他猩猩爭取倣效。之後代代相傳,用石頭敲碎堅果,就是小猩猩成長時可能要花幾年才學習到技巧。第一隻打破椰殼的猩猩真的很有好奇心,其他猩猩靠的是學習。

我自己從小就喜歡歷史,那時候心中經常問兩個問題,第一,為何日本1868年的明治維新可以成功,中國1898年的百日維新卻失敗呢?第二,為何中國共產黨被國民黨兩次圍剿,人數所剩無幾,最後竟然可以以少勝多,成功打敗國民黨解放全中國呢?我看很多書籍,為這些問題尋找答案。

我讀大學的時候,中大學生會在一本送給學生的記事本的封面上,印著「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我相信現在已經很少人有這種情懷,但總可以「為成就人生而讀書」。

政府已經將4月23日定為「全民閱讀日」,由20號開始就有一連串「香港悅讀周」活動,希望爸爸媽媽 可以和孩子一起,拿起一本書,一起讀一讀。孩子的成功人生,將會由閱讀開始。成年人當然還可以有N種愛讀書的理由。

盧永雄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