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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手貪污1.1億7年後被揪出 「抱團腐敗」有何影響?

兩岸

聯手貪污1.1億7年後被揪出 「抱團腐敗」有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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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手貪污1.1億7年後被揪出 「抱團腐敗」有何影響?

2019年11月20日 19:19 最後更新:21:30

(原標題:他們為何要「抱團」陷入腐敗泥潭?)

在利益的黏合之下,「抱團」腐敗的參與者牽連成串,形成一個看似穩固的利害關係網,是什麼原因讓他們「抱團」陷入腐敗泥潭?

村書記、村主任唱「雙簧」 三年挪用650萬元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雙浦鎮板橋村原村委主任張忠(歸案時任板橋村黨委書記職務)一審宣判的消息傳回村子裡,村民們一下子就炸開了鍋。

「原來的村主任張忠也被判刑了,可比書記老丁嚴重多了!」

「張忠橫行霸道慣了,早晚得出事,他這是罪有應得!」

圖為張忠一審庭審現場

2011年3月,當時正值換屆,張忠當選為新一任的村委主任,開始與書記丁仁全搭檔負責村裡全面工作。漸漸地,丁仁全十分認可張忠的工作能力,認為他已經完全不需要自己再額外操什麼心了,便開始「無為而治」,實行“懶政策略”,把村裡事務全權交由張忠打理。

話,原來是他個人經營的副業有一筆50萬元的商業貸款已經到期,銀行扣款未成功,業務員便打來電話催促提醒。他當即連續撥打了幾個電話,向熟悉的朋友緊急借錢周轉,但都沒能順利借到。

一籌莫展之際,張忠想到了一個周轉資金的「好辦法」。

一次,和村會計說完工作上的正事,張忠又貌似平常地交代了一項事情:「等下你從經合社賬戶給我的綠化工程公司打50萬元,我調個頭用用,過幾天就轉回來。」張忠說得不動聲色,村會計應了一聲就照辦了。

貸款危機解除,張忠心裏鬆了一口氣。

大約半年後的一天,一向「默默無聞」的丁仁全突然找張忠,說自己合伙人的茶葉生意需要資金周轉,臨時借40萬元應應急。張忠一聽,順勢就把上次“自作主張”的事情向丁仁全“坦白”了,他看書記聽了也未置可否,就假裝隨意地支了個招:“村裡賬戶上有錢,轉個賬不當緊,反正是調頭用用嘛,除了村會計也就你我知道。”

從那以後,丁仁全和張忠兩人之間彷彿達成了某種「默契」,但凡生意上有個急用錢的時候,就跳過村班子會議、村民代表大會和股民大會,口頭向村會計交代一聲,採用不記賬的方式,擅自挪用板橋村集體賬戶里的資金來為各自的企業及朋友進行轉貸,各自對出借錢款負責。

在此後三四年的時間裡,丁仁全共計挪用集體資金310萬元,張忠共計挪用集體資金340萬元。

從2015年起,西湖區紀委陸續收到關於張忠的舉報信,立即著手展開調查。經過長達兩年的時間,逐一查實了丁仁全、張忠違紀違法問題的全部事實。

2018年12月,經西湖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丁仁全、張忠開除黨籍處分,其二人涉嫌犯罪問題分別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2019年1月,西湖區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判處丁仁全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2019年9月,西湖區人民法院以挪用資金罪、貪污罪等數罪併罰,一審判決張忠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5萬元。

杭州市西湖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針對村社小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風險,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系統治理,通過明清單、定流程、強公開、嚴督查等做法,進一步健全村社集體「三資」管理體系,用制度來規範管理行為和監督行為,把清廉鄉村建設壓緊壓實到村社“最後一公里”。

央視網記者梳理髮現,類似丁仁全、張忠這種利用手中職權,挪用資金,倒手貪污、受賄的小官巨貪並不鮮見。

聯手貪污1.1億元 離開案發地7年才被揪出

倫錦洪,因貪財如狼,被人稱作「狼錦洪」。曾連續5年任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委書記,直至2008年調任東莞市新莞人服務管理局,任該局首任局長。

資料圖

他之所以落馬,是擔任黃江鎮黨委書記期間貪污、受賄罪行敗露。換句話說,即便離開當地7年後,他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據檢方起訴書,2007年初,倫錦洪在獲知黃江鎮雄昌塑膠廠有限公司欲以7000多萬港元轉讓該廠所在地塊後,便意圖通過先找人收購上述地塊,再促成政府高價回購,進而侵吞公款。

有了想法後,倫錦洪便找到了他的副手——時任黃江鎮黨委副書記的袁俊森及袁的同學梁志凌。彼時,梁志凌的身份是東莞市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最終,梁志凌以7400萬港元作為購地價格達成協議;此後袁俊森以1.8億元征地。算下來,通過演「雙簧」,3人倒手就獲利1.1億元。

截至案發,黃江鎮政府陸續支付1.2億元,而梁志凌支付7400萬港元後,倫錦洪等人將剩餘的款項侵吞。其中倫錦洪分得約3600萬元,袁俊森分得約2000萬元,梁志凌分得約1450萬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東莞市黃江鎮原黨委書記倫錦洪犯貪污罪、受賄罪,黃江鎮原黨委副書記袁俊森犯貪污罪,東莞市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梁志凌犯貪污罪、行賄罪一案作出了終審判決:倫錦洪因貪污罪、受賄罪被判刑19年;袁俊森因貪污罪被判刑11年;梁志凌因貪污罪、行賄罪被判刑18年。

兩情婦互掐 揪出腐敗窩案 

2014年4月,網上一條帖子稱深圳海關稽查處黃姓副處長生活作風腐化,先後包養同一家水療會所兩名女性中醫推拿師,後兩女因爭風吃醋大打出手,事件迅速發酵。

話也關機打不通。譚某後來發現黃某跟楊姓同事鬼混在一起。楊某當著譚某面炫耀,後兩女因爭風吃醋大打出手,譚某精神受到打擊,衝動之下對楊某臉上划了一刀。

事後楊某報警,譚某則在網帖中上傳了一段長達16分22秒的電話錄音。錄音中一名中年男子聲稱,他出價5萬元希望譚某撤掉網上的帖子。據稱,當時黃某每月給譚某四五千元,每年給其十多張面值千元的購物卡。此外,黃某每周都去水療會所消費。「他出手很大方,每次都是做600元的項目,小費都是400-500元,讓技師們隨便簽。因為他用的都是別人送的卡。」

2014年4月14日,深圳海關對網上輿情做出回應,當事人黃某被暫停職務,並接受組織調查。

黃某被帶走後,一度讓自知「有事」的同案犯甄某超坐卧不安。為爭取從輕處理,甄某超主動跑到紀檢監察部門自首。最終,因在一單稽查中涉嫌共同收受巨額賄賂,三名海關工作人員「抱團」腐敗均被查。

通過檢察院披露的起訴書看到,2011年海關總署發文要求對進口大理石企業進行專項稽查,深圳海關根據總署部署制定出應接受稽查的企業名單。2011年9月,深圳海關稽查處機動稽查一科科長甄某超,帶著黃某寧等人到深圳某石材公司和深圳市某實業公司進行稽查,發現兩家公司都存在偷稅漏稅的問題。稽查期間,該石材公司執行董事鄭某(另案處理)通過該實業公司總經理李某(另案處理),希望花錢「搞定」。李某原是海關工作人員,後下海經商,在海關有不少“人脈”,於是找到甄某超和分管稽查一科的副處長黃某,請求“關照”並表示願意給付好處費。

經商議後,黃某和甄某超提出好處費的標準為380萬元。隨後,李某先後將300萬元現金交給甄某超(甄某超將其中的120萬元現金交給黃某,將其中的50萬元現金交給參與兩公司稽查的經辦人黃某寧),另將人民幣80萬元現金送給黃某。拿到好處費,「幫忙」自然很賣力,於是在黃某與甄某超等人的幫助下,最終稽查一科對該石材公司作出未發現問題的稽查結論,對該實業公司僅作出補繳部分稅款和滯納金的處理。

時任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主任檢察官張娜稱,在本案中,出具稽查報告需要經辦人員草擬,報科領導、處領導審批等,最終才能發出。相關人員對這種明顯有問題的企業違規幫忙,就是用「利益」這個紐帶,將幾個環節的人員緊緊捆綁在一起,當大家互為利益依託時,就會形成攻守同盟的保護機制。“這樣就成了腐敗共同體,才能違規操作,且各自似乎也就放心了。”

「抱團」腐敗一牽一串,一挖一窩。在反腐敗強大的火力攻勢之下,再堅固的“團”也會散架,變成“泥團”而不堪一擊。等待「抱團」腐敗的,必將是“組團”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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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鋒指對「台獨」沒妥協餘地 促美落實一中原則

2024年01月10日 08:37 最後更新:08:37

中國駐美大使謝鋒應邀在卡特中心紀念中美建交45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視像演講。

謝鋒指出,台灣問題是中美關係中最重要最敏感的問題。「台獨」與台海和平水火不容,對於「台獨」分子,中國政府沒有妥協的餘地。美方應該以實際行動遵守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規定,將美國領導人不支持「台獨」、不尋求把台灣問題作為遏制中國工具的表態落到實處,與中方一道維護台海和平穩定和中美關係大局。

中國駐美大使謝鋒應邀在卡特中心紀念中美建交45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視像演講。中國駐美大使館網站圖片

中國駐美大使謝鋒應邀在卡特中心紀念中美建交45周年研討會上發表視像演講。中國駐美大使館網站圖片

在談到中美關係時,謝鋒指中美關係從來就是建立在承認彼此不同和尊重彼此核心利益的基礎上,分歧差異不應該成為阻隔中美交流合作的攔路虎。競爭應該是講規則的公平競爭,而不能是你死我活、零和博弈的惡性競爭,更不能以競爭為名剝奪他國正當發展權益。國家與國家的競爭應該是田徑賽,而不是拳擊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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