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注意

入境處公佈市民換領身份證計劃第三周期換證,於明年2月18日開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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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周期的換證安排如下﹕

1960年或1961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申請限期2020年2月18日至4月20日;
1962年或1963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申請限期2020年4月21日至6月24日;
1970年, 1971年或1972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申請限期2020年6月26日至9月16日;
1973年或1974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申請限期2020年9月17日至11月13日;
1975年或1976年出生的現有身份證持有人,申請限期2020年11月14日至2021年1月日。

入境處表示,從第三周期起,會推出新措施便利殘疾人士,合資格申請人除了可根據現時的便利長者措施,攜同最多2名65歲或以上的長者外,亦可攜同最多2名殘疾人士一同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