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關於地鐵上的不文明行為
一直以來備受乘客朋友們的熱議
那麼,
你最討厭地鐵上的哪些行為?
吃東西的:
躺在座椅上的:
做「臂力鍛煉」的:
扶手變「扶腳」的:
以及其他不文明行為
……
如此多的不文明行為
讓乘客的地鐵出行體驗非常不好
那還有沒有人管了?
別急,新規來了!
↓↓↓
前不久
交通運輸部印發了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
(簡稱《辦法》)
明確了10類禁止性的乘客行為
與7類約束性的乘客行為
並於2020年4月1日正式實施
跟深鐵君一起來了解了解
可別再踩雷了
10類禁止行為包括:
(一)攔截列車,提示警鈴鳴響時強行上下列車,車門或站台門關閉後扒門;
(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和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三)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四)攀爬或者跨越圍欄、護欄、護網、站台門等,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標誌的區域;
(五)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六)損壞車輛、站台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干擾通信信號、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七)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標誌、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八)在車站、列車內吸煙,點燃明火;
(九)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十)以及影響運營安全的其他行為。
7類約束行為包括:
(一)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
(二)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三)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四)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五)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六)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卧或踩踏座席;
(七)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拒不遵守乘車規範的
運營單位有權予以制止
制止無效的
應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新規的發佈
是一次對文明的喚醒
地鐵人流眾多
不文明行為或許不被及時發現
但更能體現一個人的文明素養
守護地鐵整潔清新的乘車環境
需要每一個人的參與
和深鐵君一起
說文明話、辦文明事、做文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