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12月16日。
曾於網上宣稱仇警的無業漢涉嫌在旺角一遊戲機中心非法販賣電槍、伸縮棍等武器,月初警方放蛇假冒買家搗破非法交易,並起訴賣家管有違禁武器、經營無牌槍械等4罪,被告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案件維持原有安排,押後至12月1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被告今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資料圖片
內地出生的趙梓烽(30歲)被控4罪,包括無牌經營槍械、管有違禁武器、無牌管有槍械及管有違禁武器。趙涉於今年11月1日在九龍龍珠街大坑東村遊樂場涼亭內,沒有持有經營人牌照以生意或業務方式經營槍械,即10支電槍、21支伸縮棍。趙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花園街112號地下「天天遊戲機中心」儲物室內管有違禁武器及槍械,即兩支電槍及五支伸縮棍。
警方檢獲的電槍及伸縮棍。資料圖片
警方較早前根據在線上收集到的情報,懷疑有人在將軍澳區一個住宅單位儲存一批武器。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於是在29日,突擊搜查一個位於將軍澳區住宅單位,並在單位裏搜出一批仿製槍械和摺刀短刀等武器,並拘捕一位41歲中國籍男子。警方正調查武器來源,有否牽涉其他案件,以及被捕人管有該批武器的動機,不排除與七一有關。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3B隊案件主管高級督察劉啓彥在新聞簡報會上表示,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29日,突擊搜查一個位於將軍澳區住宅單位,並在單位裏搜出7支仿製槍械 (包括6枝仿製手槍, 1 枝仿製步槍), 1個中式飛鏢,6把摺刀,2把短刀,1把中式長劍及1把斧頭。經調查後,警方在該單位拘捕了一名4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管有違禁武器」,「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仿製槍械」。被捕男子報稱為建築工人,沒有黑社會背景。他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高級督察劉啓彥出席新聞簡報會。(警方圖片)
消息透露,被捕男子自2000年起,在其社交平台fb不斷發放反政府訊息,又不時發表有「光時」口號的帖文。今年6月27日,有人在fb發放以希臘文砌成的「光時」口號。警方追查下,懷疑有人在將軍澳一住宅單位儲存一批武器,因而採取行動。
被捕男子FB圖片
(警方圖片)
而警方現正就此批武器的來源,是否牽涉其他案件,以及被捕人管有這批武器的動機等方向作出深入調查,不排除與七一有關,或稍後有更多人被捕。而該批槍械將交軍械鑑證科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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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督察劉啓彥又表示警方一直在線上線下積極採取情報主導的執法行動, 亦都會留意是否有人在網上發布一些具有煽動性的貼文,這些貼文往往鼓勵人做出一些犯法行為,當發現有任何違法的行為,警方必然會果斷執法。
警方在此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一經定罪最高係會判監7年。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任何人管有違禁武器,一經定罪最高係會判監3年同罰款1萬元。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任何人管有攻擊性武器,一經定罪最高判監2年和罰款5千元。
(警方圖片)
警方重申以上罪行非常嚴重,呼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而警方在線上線下,當發現違法事件必定積極跟進,警方絕對有信心及能力能夠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以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