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離開新加坡
華記茶餐廳老闆楊官華。(網上圖片)
多次發布評論短片痛斥反修例示威的華記茶餐廳老闆、「華記正能量」專頁版主楊官華(華記),在YouTube頻道「華記正能量」上載短片,指已平安離開了新加坡。
楊官華在YouTube指自己已重獲自由回港途中。網上截圖
華記今早在YouTube頻道「華記正能量」上載短片,並留指,好高興告訴大家已經重獲自由,平安離開了新加坡,相信大家睇到呢條片的時候,他已經正坐飛機上航行中,又說:「人在做、天在看,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呢個世界有天理的,上又有雪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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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感謝新加坡警察局沒有對他作出任何起訴,而是運用酌情權警告他,不能在新加坡觸犯任何法例;他亦感謝曾經協助他的人,又表示多謝很多熱心朋友及看清楚很多落井下石的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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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官華早前在亦是在YouTube頻道上載片段,聲稱在10月10日到新加坡尋找生意商機,但遭反對派陷害,在當地惹上官非,未能離境,更自言已作最壞打算,隨時「硬食」入獄。
《海峽時報》昨日報道,指楊官華已被當局驅逐出境返港,日後未經移民局批准,不得再入境新加坡。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