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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襲警暴動等罪無上庭 官下拘捕令通緝

政事

裝修工涉襲警暴動等罪無上庭 官下拘捕令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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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涉襲警暴動等罪無上庭 官下拘捕令通緝

2019年11月21日 15:49 最後更新:16:00

上月聆訊時,被告有私人律師代表,月初控方也曾和辯方聯絡

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執法濫暴,其間有一名便衣警察警員被懷疑冒充示威者遭圍毆。一名年輕裝修工人事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提堂,惟被告缺席聆訊,法官應控方要求下達拘捕令,通緝他還柙。

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執法濫暴。 資料圖片

6月26日大批示威者包圍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執法濫暴。 資料圖片

控方申請拘捕令前曾安排警員致電被告,對方知悉警方身分後立即切線。案件上月仍在東區裁判法院進行聆訊時,被告有私人律師代表,而月初控方也曾經和辯方聯絡。

被告岑曉麟。 資料圖片

被告岑曉麟。 資料圖片

25歲被告報稱裝修工人的岑曉麟,被控在6月26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聯同其他身分不祥的人士參與暴動,他亦被控在同一場合襲擊張金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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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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