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浙江杭州互聯網法院通過在線方式對被告瞿某某侵害烈士董存瑞、黃繼光名譽權案進行公開審理,法院當庭宣判被告網店經營人瞿某某立即停止侵害英雄烈士董存瑞、黃繼光名譽權,並在國家級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惡搞並銷售英雄烈士圖片 已構成名譽侵權

據悉,杭州一網店經營者在互聯網平台銷售侮辱、詆毀革命英烈董存瑞、黃繼光的畫像製品,檢察機關調查後認為是對英雄烈士的詆毀和褻瀆,隨後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稱,某網店由瞿某某註冊經營。該網店曾銷售兩款貼畫,一款印有「董存瑞捨身炸碉堡」形象及顯著文字:「連長,你騙我!兩面都有膠!!」

另一款印有「黃繼光捨身堵機槍口」形象及顯著文字:「為了妹子,哥願意往火坑跳!」上述貼畫有多種規格,單價從4元至68元不等。 

瞿某某辯稱,該畫銷量極少,網上顯示庫存數量系其隨意填寫,並表示其已經認識到自身錯誤,願意當庭賠禮道歉,希望得到英雄烈士家屬和社會各界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其通過網路平台銷售褻瀆英雄烈士形象貼畫的行為,已對英雄烈士名譽造成貶損,且主觀上屬明知,構成對董存瑞、黃繼光的名譽侵權。英雄烈士是國家的精神坐標,是民族的不朽脊樑,我們應當崇尚、銘記、學習、捍衛英雄烈士,任何人都不得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

被告當庭表示服判,並表示已經認識到自己錯誤,向社會各界道歉。

法官說法

「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對利用網路侵害英烈人格尊嚴、觸碰底線的不法行為,杭州互聯網法院敢於亮劍,堅決打擊,以更為堅實的法律保障構築英烈保護的責任體系,為網路空間注入尊崇英雄、熱愛英雄、景仰英雄的法治能量!

昨天你用生命捍衛我們

今天我們用法律保護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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