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需遵守宵禁令等條件

4名男子涉嫌於雙十一當日凌晨響應「全港三罷」,而向大埔墟火車站路軌投擲金屬欄杆及放置近百竹枝以圖堵塞交通,早前被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其中一人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再訊,4人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杜麗冰法官考慮到2名被告年僅16歲並快需應考,故批准2名16歲被告保釋外出候訊,期間需遵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等條件。

雙十一當日有示威者響應「全港三罷」,在火車站路軌投擲金屬欄杆,堵塞交通。 資料圖片

雙十一當日有示威者響應「全港三罷」,在火車站路軌投擲金屬欄杆,堵塞交通。 資料圖片

2名16歲被告獲准以現金2萬元保釋外出侯訊,另加10萬元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需居住於報稱地址,亦需遵守宵禁令。

設計師郭力豪(27歲)、電器技工呂駿豪(20歲)、中五生李梓揚(16歲)及中四生黃宇軒(16歲)被控一項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罪,他們被控於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近燈柱EC0659天橋將一些竹枝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於大埔墟鐵路上。呂駿豪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個鎚、一把萬用刀、兩把鉗和一個縲絲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