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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漢被控暴動罪 准保釋候訊

政事

28歲無業漢被控暴動罪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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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無業漢被控暴動罪 准保釋候訊

2019年11月22日 17:23 最後更新:17:35

明年3月4日再訊

理工大學自週日起被警方包圍,有網民發起在油尖旺集結意圖營救理大被困人士,部分地區爆發衝突,逾百人被捕。警方本周三單日檢控242人,其中13人解屯門裁判法院應訊。惟一名無業漢因傷送院,延至今日才出庭應訊。被告無須答辯,裁判官應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3月4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被告獲准現金5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須遵守宵禁令和禁足令。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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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歲被告張賀琪,被控本月18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聯同12名男子參加暴動。控方不反對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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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7.1衝撃立法會 王宗堯等4人被裁定暴動罪成

2024年02月01日 11:20 最後更新:11:41

藝人王宗堯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王宗堯暴動罪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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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6人涉嫌於2019年7月1日衝擊立法會大樓後闖入會議廳,早前所有人否認暴動等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李志豪2月1日裁定其中4人,包括王宗堯等,暴動罪成,餘下2人則裁定暴動脫罪。

4名裁定罪成的被告,分別是王宗堯、何俊諺、吳志勇及林錦均。獲裁定脫罪的是黃家豪及馬啟聰,不過兩人與何俊諺,均被裁定進入會議廳罪成;林錦均則另被裁定刑事損壞罪成。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藝人王宗堯2月1日被裁定暴動罪成。(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6名被告,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王宗堯及吳志勇,早前已承認一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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