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流傳在區議會選舉當日,如果投票站在開放3小時後無法繼續運作,選舉事務處會以投票首3小時的選票數目計算選舉結果。選舉事務處表示絕無此事,強調不會在選區投票未完成前計算選舉結果。
選舉事務處表示,星期日的投票時間為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總投票時數為15小時,如當天有投票站因突發事件無法運作,而投票可於1.5小時內恢復,投票站的開放時間會於同一日作相應延長;如果投票站未能於1.5小時內恢復運作,有關投票站的投票會押後至12月1日。
選舉事務處說,如投票押後至12月1日,投票站主任會把已上鎖及封妥的投票箱及一切相關文件,在候選人或代理人的見證下封存。而在後備投票日,投票站的開放時間以宣布停止運作的時間起計,至晚上10時30分結束,投票時數維持15小時。
選民在領取選票時,選舉事務處會在選民登記冊上劃線識別,如果選民在11月24日已經投票,不能重複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