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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諮會委員憂催淚彈對環境影響 促公開化學成分訂安全守則

政事

環諮會委員憂催淚彈對環境影響 促公開化學成分訂安全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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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諮會委員憂催淚彈對環境影響 促公開化學成分訂安全守則

2019年11月22日 20:00 最後更新:20:09

公開信強烈敦促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使用防暴劑

警方連月使用催淚煙驅散示威者。環境諮詢委員會前主席林健枝等十多名現任或前任委員,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公開信,關注警方使用催淚彈的環境影響。公開信指,自六月以來警方經常於狹窄空間以及長時間防暴劑,引起極大公共衛生關注,影響包括防暴警察、消防、救護、記者及示威者。

警方連月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警方連月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公開信要求,發布包括催淚彈、催淚水劑及胡椒噴劑等防暴劑的化學成分及安全守則,規管在狹窄空間使用及使用量,並禁止對準個人發射或投擲催淚彈,以及禁止向面部噴灑防暴劑。政府亦應進行使用防暴劑的環境健康及風險評估,尤其曾大量使用防暴劑的地區,並發出指引,指明如何減低曝露於毒素的風險。

警方連月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警方連月發射催淚彈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公開信指出,科學文獻已證明,在香港社區如此狹窄的空間,經常密集和長時間使用防暴劑,可能會對公共衛生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 。此外,不能低估那些因暴露於防暴劑後而遭受嚴重疼痛及導致喪失能力的人的心理影響。

公開信強烈敦促政府尋找其他與公眾有效溝通的方法,為局勢降溫,以最大程度地減少使用防暴劑。 公開信副本抄送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以及環境局局長黃錦星。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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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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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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