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進一些「涉鐵」項目的征拆時因和征拆標準不同導致征拆難以推進,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近日透露,擬在《深圳市土地徵用與收回條例》修訂前,統一按550元每平方米的標準進行補償等,臨時補償標準仍需報市政府審定。
困境
補償標準難達成一致
「涉鐵」項目征拆困難
當前深圳在推進一些「涉鐵」項目的征拆工作時,因和鐵路部門的征拆標準不同,往往導致工作難以推進。
以月亮灣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為例,該工程南起媽灣大道,北接北環大道,全長約8.1km,估算投資約63億元,是深圳2018年546個重大項目之一。項目建成後,將成為市中心與前海之間便利的聯繫通道,對改善前海片區現有交通狀況、提升前海對外交通具有重要作用。
根據市政府《關於研究望海路、月亮灣大道快速化改造問題的會議紀要》,明確了在平湖新建一座調壓站的LNG天然氣管遷改方案,並由廣東大鵬液化天然氣公司儘快啟動LNG管道降壓工作。但作為重點民生項目,啟動多年的月亮灣大道快速化改造工作進展緩慢,原因之一在於LNG管線降壓改遷的調壓站用地問題。
LNG項目的實施需對1.8萬平方米鐵路林場進行收地工作,因與廣鐵集團在收地補償標準上存在爭議,項目一直無法進場施工。在各級人大代表和深圳市軌道辦、龍崗區政府和南灣街道的共同努力推進下,廣鐵集團後來同意施工方先進場施工,同時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目前項目施工方已進場開展全面施工開挖,但仍需儘快與廣鐵集團在收地補償評估標準上達成一致意見。
有市人大代表認為,如果未能從根源上解決「涉鐵」道路征拆標準問題,今後類似問題依舊會出現。為此,今年“兩會”期間,市人大代表黃翔建議,以月亮灣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這一重大民生項目的「涉鐵」征拆問題為契機,由深圳市政府加強與廣鐵集團的對話協商,明確全市各具體「涉鐵」工程徵收鐵路權屬用地補償標準,既解決月亮灣大道快速化改造「涉鐵」征拆的個案問題,也為今後深圳市解決此類問題提供依據。
破解
正式條例修訂完成前
擬定臨時補償標準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介紹,深圳鐵路土地的取得方式主要是以行政劃撥用地為主,根據《深圳市土地徵用與收回條例》,採取作價補償方式收回行政劃撥用地的,只對地上建築物、附著物進行補償,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附著物的補償金額按照其重置價格並考慮折舊因素計算。
在實際工作中,由於鐵路部門不認可深圳市的補償政策,堅持要求收回鐵路用地時給予相應的補償,導致深圳涉及鐵路項目的用地徵收工作難以推進,需要政府部門與鐵路方面反覆進行協調。
為解決鐵路用地的收地補償問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介紹,已起草《深圳經濟特區土地使用權收回條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稿),並於近日公開徵求意見。文中明確規定,收回有償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採取貨幣方式補償的,應當對土地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給予補償。
由於修訂《條例》需報市人大審議通過,在《條例》修訂完成前,採取臨時補償政策。市政府今年3月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深圳涉鐵路用地的補償問題,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已根據會議要求初步擬定了鐵路用地的臨時補償標準,擬在《深圳市土地徵用與收回條例》修訂完成前,對深圳政府投資項目土地整備中涉及鐵路用地的,參照平南鐵路的征地補償做法,統一按照550元每平方米的標準,以鐵路經營補貼包干價的名義對鐵路用地單位進行補償;對於地上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按照《深圳市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進行評估後予以補償。
目前,該局正在就上述臨時補償標準徵求市軌道辦、廣鐵集團的意見,下一步將儘快報市政府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