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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約730組交通燈遭破壞 運輸署:80組仍搶修中

政事

全港約730組交通燈遭破壞  運輸署:80組仍搶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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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約730組交通燈遭破壞 運輸署:80組仍搶修中

2019年11月28日 21:37 最後更新:21:56

署方爭取下星期內完成維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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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修理風波起,多區公共設施遭受破壞,運輸署表示自6月以來,全港各區共有約730組交通燈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壞,經連月持續搶修,約650組交通燈已恢復正常運作。

港共有約730組交通燈受到不同程度破壞。資料圖片

港共有約730組交通燈受到不同程度破壞。資料圖片

不過,10月及11月交通燈的損毀情況比以往更為嚴重,多個控制器及機件遭破壞,甚至焚毀,必須更換並重鋪電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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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日下午4時,約有80組交通燈仍在搶修中。相關部門現正加緊合作,爭取下個星期內完成維修約四成未恢復運作的交通燈,包括油尖旺區、深水埗及元朗區的主要道路路口。

交通燈損毀。資料圖片

交通燈損毀。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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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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