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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蘭桂坊「撿屍」無套姦醉娃 官斥可恥判囚5年 

社會事

裝修工蘭桂坊「撿屍」無套姦醉娃 官斥可恥判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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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工蘭桂坊「撿屍」無套姦醉娃 官斥可恥判囚5年 

2019年11月29日 12:34 最後更新:12:41

被告無戴安全套下兩度強姦受害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29歲裝修工人前年在蘭桂坊「Zentral」夜店內消遣時,把一名醉娃帶往其住所內兩度進行強姦,醉娃翌日醒來致電前夫求助並報警處理,裝修工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罪,邱智立法官今指被告趁女事主醉酒時,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兩度強姦,行為非常可恥,最終判其監禁5年。

邱智立法官判刑時指,29歲被告黃曉昇於2017年10月22日凌晨4點許,把並不相識且醉酒不適的女事主帶回家兩度強姦,根據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出,女事主仍對事件有心理陰影,她亦因此感到自責羞愧,並連續作出不同的逃避行為。因女事主指自己有信心能日漸克服其心理陰影,心理專家亦指女事主毋須進行心理輔導。

被告黃曉昇。資料圖片

被告黃曉昇。資料圖片

邱官指,被告的行為雖然不涉及暴力,但被告趁女事主爛醉如泥時擅自帶她歸家,行為非常可恥,而且兩次強姦被告亦沒有使用安全套,更兩度在女事主體內射精,可見此為加刑因素。女事主雖稱她有信心能日漸克服事件對她射影響,惟克服成功與否仍是未知之數,但幸好女事主沒有因此而懷孕或感染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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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玩貓為名強姦18歲少女 地盤工罪成還柙候判

2024年02月22日 18:51 最後更新:20:29

一名地盤工人借玩貓為名強姦一名18歲少女,於高院被裁定強姦罪成立,還柙候判。

高等法院陪審團由22日中午退庭商議,到23日以6比1大比數,裁定被告陳俊君強姦罪名成立,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8日求情及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心理報告及事主創傷報告,期間被告還柙。

案情指,33歲被告陳俊君23年1月10日在院校群組認識18歲女事主,兩人交換聯絡資訊。6日後被告私訊女事主,相約兩日後到被告住所玩貓。1月20日兩人再次相約翌日到被告單位玩貓,之後強姦女事主,被告之後企圖給予女事主500元,但被女事主拒絕,女事主離開單位後馬上報警求助,被告則在警誡下聲稱女事主自願與他發生性行為。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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