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都很關注 “天眼” 人臉識別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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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總局局長助理梅山明指出,“天眼”主要目的是保護市民,多數設置於犯罪率較高的街道、各口岸碼頭等地方,警方若要翻查 “天眼” 片段,必定要有罪案調查需要,經局長授權才可查看。有意見憂慮人臉識別的資料會傳輸到內地,梅山明強調,“天眼”系統使用必須遵從 “天眼法” 及個資法,他保證所收錄的影像不會傳輸到內地。

司法警察局副局長陳堅雄指出,在翻看 “天眼” 過程中,偵查人員必須填寫表格及記錄 “天眼”編號、翻查片段時段,並向上級呈報。翻看片段的 3間獨立房間,偵查人員進入必須打卡、禁止攜帶手機,必須使用個人帳號登入電腦。如發現違規將開展紀律程序,若違法將刑事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