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指案件證據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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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十一清晨時分多人響應「全港三罷」行動,並到東鐵線大埔段的路軌放置雜物,一名20歲女子在大埔公路被搜出3瓶汽油彈及4個打火機,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她今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陳慶偉法官指案件證據強,被告重犯機會高,被告一旦定罪相當可能會判監,故拒絕其保釋申請。

「全港三罷」行動中,東鐵線有路軌被示威者放置雜物。 資料圖片

「全港三罷」行動中,東鐵線有路軌被示威者放置雜物。 資料圖片

20歲女被告陳正亭(專業教育學院二年級生)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大埔公路元洲仔段之迴旋處,管有3瓶疑內有天拿水的汽油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