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男子正被扣查。

為針對區內違法使用無牌電動車輛的情況,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拘捕一名34歲男子,他目前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示意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示意圖片

人員在牛頭角承啟道及沐泰街交界發現一名34歲姓莊本地男子駕駛一輛懷疑電動滑板車,於是上前截查。人員經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被捕。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資料圖片

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進行打擊無牌電動車輛行動。資料圖片

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有關的電動滑板車已被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查。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資料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資料圖片

警方提醒市民,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