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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紅磡堵路 14歲女生及19歲男生准保釋守宵禁

政事

涉紅磡堵路 14歲女生及19歲男生准保釋守宵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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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紅磡堵路 14歲女生及19歲男生准保釋守宵禁

2019年12月04日 12:20 最後更新:12:32

兩人被控非法集結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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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深水埗及港島東於舉辦集會及遊行,惟示威其後演變為多區圍堵行動,其中一對男女涉嫌在紅磡堵路,警方清場時將兩人拘捕。兩人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獲准繼續以4000元保釋候訊,男被告則因獲准到日本外遊,出境前須繳交2萬元擔保金,兩人期間須遵守宵禁令等保釋條件。案件押後至12月27日以待與另一案件合併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首被告為14歲李姓女學生,次被告為19歲男學生唐健龍,兩人被控於2019年8月11日在九龍紅磡紅磡道、德安街和德民街一帶,連同張漢東、姚子浩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張漢東被控襲警、管有炸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4罪;而姚子浩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非法集結2罪。

被告唐健龍(最右)。

被告唐健龍(最右)。

控方表示本案將與另一案合併,以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申請案件押後,期間不反對兩人繼續保釋外出,但要求遵守較嚴謹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可離港、守晚10朝6宵禁令、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等。

女學生接納所有保釋條件,惟唐健龍透過律師表示5日前已訂購機票,打算與友人於本月17日到日本旅遊8天,希望法庭允他離港。控方反對申請,表明唐早於8月11日已被捕,一直在警方擔保下外出,而且另一將要合併的案件已訂於12月20日。辯方補充指唐直至昨日始被警方上門拘捕及起訴,之前一直沒有出境限制,所以才會相約友人外遊,希望可將案件押後。最終另一案的兩名被告均表示可將案押後,兩案現一同押後至12月27日再訊。

唐今亦透過律師投訴指,8月11日被捕時在警車及警署會議室遭2至3名警員打頭,又將其頭按在檯上,被告直到與律師律師見面後才獲送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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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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