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檢指出,「九二共識」無涉「一國兩制」。(資料照片)
/大華網路報今天點評專欄說,既然司法機構最近確定了「九二共識」不等於「一國兩制」,那麼綠營無論是政黨、政治人物或媒體,如果有尊重司法獨立的觀念~這其實是民主政體所不可或缺的,就不應再繼續攻擊韓國瑜與國民黨附和大陸、不應繼續給藍營抹紅了。
陳水扁之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向檢察單位指控韓國瑜觸犯「外患罪」,理由是韓主張「九二共識」,以及曾經拜訪大陸派駐香港的「中聯辦」。據陳致中稱,「九二共識」即「一國兩制」,中聯辦則是執行「一國兩制」的機構,所以韓國瑜認同「一國兩制」,觸犯了「外患罪」。這些論調都被高雄的檢察單位拒絕採信,所以把該項檢舉簽結了。
高分檢指出,當年兩岸的「九二共識」是對一個中國有共識,但對一個中國的涵義沒有共識,所以「九二共識」無涉「一國兩制」;又據指出,韓國瑜作為一位市長,沒有權力和大陸協商關於主權的事項,所以拜訪香港中聯辦也和「一國兩制」無關。可見高雄檢方對於相關情況掌握得十分準確,很有釐清社會觀念及對一些政治人物、媒體促其清醒的作用。
1992年兩岸針對一個中國原則進行協商時,雙方用文字確認了都主張一中原則,同時,台灣提出要用自己的「憲法」與國家統一綱領來表述一中涵義,大陸則認為既然雙方將展開的是事務性商談,就不必討論一中涵義。於是形成了「各自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此即兩岸求同存異的「九二共識」。至於兩岸對於一中涵義的分歧,則予擱置,留待未來政治談判時再處理。
的三、五份文件,就很容易明白。無疑此即高分檢的根據,所以綠營實在不應該再繼續歪曲史實,任意指控藍營了。何況「九二共識」在李登輝執政時,實現了歷史性的辜汪會談;又在馬英九執政時,完成兩岸簽署二十三項協議,達成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從而外溢到國際場合,使台灣基本維持住邦交國,也出席了WHA和ICAO。反而因為蔡英文拒「九二共識」,一方面兩岸退回對立狀態,另方面連丟七個邦交國,又被排除在 WHA和ICAO門外,害得台灣受傷嚴重。
至於所謂韓國瑜走進香港中聯辦就是認同「一國兩制」,根本說不通。無論是指控韓國瑜的陳致中之父陳水盛掌權時,或現在的蔡英文,均派遣官方機構常駐香港,而這是必須先經中聯辦批准的。如果對韓的指控合理的話,扁與蔡更是以執政者之姿而認同「一國兩制」了。可嘆的是韓拜訪香港中聯辦時,整個民進黨政府都一致批判他,卻避不敢談自己派遣官員常駐香港是先經中聯辦核可的。
美國在台協會AIT是另一個可以用來思考的例子。AIT執行的對台政策就是美國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蔡英文卻多次出入AIT辦公樓。若用綠營指控韓國瑜的那套邏輯,便是蔡英文支持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也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的政策。這不正是綠營指控別人的邏輯嗎?因此,綠營政治人物和綠營媒體應從這次檢察機構的認定而得到反思,不要再任意攻擊不同政見人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