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由張建宗提出
立法會審議委任岑耀信為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和委任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議案。
動議的張建宗讚揚,岑耀信勳爵地位崇高、聲譽卓著。資料圖片
動議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表示,岑耀信勳爵任期三年,曾擔任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讚揚他地位崇高、聲譽卓著,相信他的任命將會對終審法院有巨大貢獻,亦彰顯香港的司法獨立及國際地位。
至於建議委任潘兆初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張建宗指,隨著張舉能出任終院常任法官,於去年10月起出現空缺,由高院上訴庭法官楊振權署任,他讚揚潘兆初具高度才能,持正不阿,在司法機構及法律界均深得敬重,而且處理民事和刑事上訴的經驗均甚為豐富,亦具備豐富的行政經驗。
一名18歲青年2020年5月示威中破壞飲品店,被判入教導所,他刑期上訴得直,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
張慧玲法官。 資料圖片
事發時7名青年涉嫌在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一間連鎖飲品店,其中案發時18歲的男學生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刑事損壞罪成,判入教導所。被告不服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表示因精神問題入院不宜判入教導所。高等法院今日駁回他的定罪上訴,刑期上訴則得直。
上訴方引述教導所報告指,上訴人因精神問題不宜判入教導所,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保持行為良好,中學文憑試成績不俗,成功考上大學,但其後才因精神問題入院,希望法庭體恤,減輕刑罰。
高等法院。(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說,上訴人原審時求情指自己一時貪玩,但教導所報告卻否認曾經犯案,顯示完全沒有悔意,報告質疑上訴人詐病或誇大病情,明明要接受治療但屢次缺席覆診,法官最終駁回定罪上訴,刑期上訴就得直,撤銷教導所判刑,改判監禁4個半月,緩刑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