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
一名城大生涉嫌在九龍塘站沒有用閘機出閘,遭警員截查時拒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阻差辦公罪,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日,以待與控方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劉煥㷧(20歲)被控於9月24日在九龍塘站G1出口未能向總督察吳嘉宏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社會事
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日。
一名城大生涉嫌在九龍塘站沒有用閘機出閘,遭警員截查時拒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及一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撤回阻差辦公罪,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2日,以待與控方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劉煥㷧(20歲)被控於9月24日在九龍塘站G1出口未能向總督察吳嘉宏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