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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禁錮女子非法集結等罪 平安夜區院審理

社會事

3男女涉禁錮女子非法集結等罪 平安夜區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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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禁錮女子非法集結等罪 平安夜區院審理

2019年12月05日 12:27 最後更新:12:28

黃另被控在同日猥褻侵犯女事主。

大批市民於7月7日參與旺角區示威,期間有示威者誤認一名30歲女子為便衣女警,包圍並要求對方刪除照片。事後有2男1女被控非法禁錮等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眾被告毋須答辯,案件將於本月24日、平安夜當天轉交區域法院處理。

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資料圖片

3名被告依次為廚師黃子隆(31歲)、大專學生吳睿哲(23歲)及中學教師蘇瑋善(24歲)。

左起黃子隆、蘇瑋善、吳睿哲。 資料圖片

左起黃子隆、蘇瑋善、吳睿哲。 資料圖片

控罪修訂後,3人同被控一項非法禁錮罪和一項非法集結罪。而黃一人另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他們涉於本年7月7日在旺角山東街與西洋菜南街交界,非法囚禁30歲女事主,對她造成不利,並違反其意願而將她禁錮。3人同時涉嫌在同一場合聯同其餘身份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黃另被控在同日猥褻侵犯女事主。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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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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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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