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偉指,林鄭失信於民本身就是最大的政治錯誤
立法會今早復會,繼續辯論由民主派議員聯合提出的彈劾特首林鄭月娥的議案。議員胡志偉指,林鄭月娥犯下重大政治錯誤,經過半年後才稱會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批評這不可稱「回應」了民意,更指林鄭是瀆職。
民主派議員提出彈劾特首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胡志偉指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社會上已有共識,但政府仍然玩「語言偽術」,更以茶餐廳作比喻:你明明叫個早餐A,但整個早餐C俾你,你又收唔收貨?」又指反問覺得茶餐廳有否盡責,指出茶餐廳連最基本的事都做不好,市民又怎會對餐廳服務有信心,失信於民本身就是重大的政治錯誤。
胡志偉批評林鄭月娥瀆職。
會計界梁繼昌批評,政府就逃犯條例草案的諮詢期只有短短3個星期,遠少於一般草案所需至少3個月,指摘政府6月起的所作所為完全是瀆職。他又提到香港討論廢物處置議題已有數年,質疑市民是否連垃圾都比不上。
另外,新民主同盟范國威亦批評林鄭縱容警方使用過度武力,令警隊成為鞏固政權、消滅反對聲音的方式。反修例運動至今近半年,沒有一個高官下台,沒有一個違法的警察受法律制裁,批評反映政府與民為敵。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