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候審
荃灣遭槍擊少年出庭
有市民響應號召「遍地開花」,於十一國慶日參與示威活動。其中在荃灣海壩街至大河道一帶,一名中五少年遭警開槍擊中胸口,一度送醫命危。他連同5男1女等7人被起訴暴動、縱火和襲警等共5項罪名,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繼續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3日再訊,以待各被告索取文件、法律意見和處理法援申請,其中一名被告至今仍沒有法律代表,法官強烈建議他聘請律師應付案件,所有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中槍男生被控暴動襲警。資料圖片
除了中槍18歲中五學生曾志健外,其餘6名被告包括39歲報稱清潔工人的陳珩,19歲報稱IVE學生的陳金國,25歲報稱程式員的李振文,21歲IVE學生馮清華,22歲HKCC學生郭小琴,和26歲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他們七人均面對一項暴動罪,已中槍少年另同一時間涉及一宗襲警案。
早前被告離開法院時,大批人士用傘陣包圍保護。資料圖片
唯一另涉及一項縱火罪的清潔工人陳珩,向法庭表示因為「怕麻煩,費事麻煩人地」而拒絕聘請律師代表,並打算自辯。法官問及他是否知悉暴動罪的定義後,指暴動罪指控性質嚴重,建議他向法援申請法律代表。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