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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億萬人工資條!不這麼操作,每月都可能有損失……

博客文章

事關億萬人工資條!不這麼操作,每月都可能有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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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億萬人工資條!不這麼操作,每月都可能有損失……

2019年12月06日 17:56 最後更新:12:10

年終歲末,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收入了。比如,今年的年終獎會發多少呢?

不過,小編要鄭重提醒下,在領年終獎之前,需要先進行這項操作,否則明年你每個月收入都將受到影響。往大了說,這項操作事關億萬人的工資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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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歲末,大家最關心的莫過於收入了。比如,今年的年終獎會發多少呢?

第二步:點擊「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操作雖簡單,但也要留意截止時間:用戶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否則錯過就可能成了過錯!

2

哪些人群需要進行這項操作?

3

錯過確認,還有機會「亡羊補牢」嗎?

啥「神操作」如此重要?

TA,就是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確!認!

那麼,具體咋操作?

有啥注意事項?錯過啥後果?

別急!小編手把手教你怎麼操作。

「神操作」只需兩步

完成這項「神操作」,其實並不複雜。總結起來,一共分為兩步:

第一步:更新或下載最新版的「個人所得稅」APP

如果你的手機已經下載該APP,打開後會自動完成更新;

如果沒有下載的朋友,貼心的小編已經給你準備好了,掃下方的二維碼就可以了。

第二步:點擊「確認2020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如果信息不需要修改,則2020年度信息可以覆蓋掉原來的信息,然後點擊「一鍵確認」就可以了;如果信息有變動,則要選擇修改鍵。

那麼,如何核實已確認成功了呢?

信息提交成功後,可以在APP中點擊「查詢-專項附加扣除填報記錄-選擇年份2020」,查看信息是否確認成功。


 

操作雖簡單,但也要留意截止時間:用戶需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否則錯過就可能成了過錯!

別大意!3種情形需留意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每個人的情況不太相同,不能一概而論。以下三種變動的情況,需要各位網友格外留意:

1

對舊信息進行修改

上一年度的錄入信息有變化,需要修改,咋辦?比如,申報方式、扣除比例、個人相關信息等。

首先,找到相關選項,點擊「待確認」後,再進入相關頁面進行修改。

比如,需要修改贍養老人分攤比例,可以這樣操作:



 

2

新增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專項扣除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每年有變化都是正常的。

如果有新增部分,需要首先確認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然後再點擊APP首頁,申報專項附加扣除。


 

哪些人群需要進行這項操作?

6類人群!具體來看,包括在2019年有以下行為的——

買房、租房的;

子女入學的;

發生大病醫療的;

參加繼續教學「充電」的;

貸款利息變化的;

贍養老人分擔方式發生變化的;


 

3

首次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還有一類人群,從來沒有註冊、填寫過相關信息,比如職場新人等。

這種情況咋處理?

首先需要註冊個人賬戶,然後逐一錄入個人信息。填寫清楚所有信息後,再進行確認。

不操作,啥後果

大家工作都挺忙,萬一錯過了確認,會不會損失一個億?

一個億倒是不會!但每月損失幾百元甚至上千元都有可能。

若用戶沒有及時確認,系統會於2020年1月起,暫停該用戶所享受的扣除。也就是說,你就不能享受減免稅了!


 

錯過確認,還有機會「亡羊補牢」嗎?

可以!

只要納稅人隨時確認後,就能重新享受專項抵扣優惠了。

最後,小編提醒大家,無論多麼忙,都不要忘了及時進行確認,畢竟這與咱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關。

操作完畢後,別忘了把這篇文章轉發給自己的親朋好友。只要助人為樂,就會手留余香!


 

附:個稅專項扣除員工實際填報70問

子女教育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體是子女的法定監護人,包括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擔任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的,比照執行。

2.子女的範圍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監護的非子女。

3.子女教育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答: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間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這兩種分配方式。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選定之後可以變更嗎?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雙方平攤,選定扣除方式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6.在民辦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子女在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學校接受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嗎?

答:可以。無論子女在境內學校或境外學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答: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扣除方式。

9.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資料?

答:納稅人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專項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資料。納稅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相關教育的證明資料備查。

10.填報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滿3歲且處於小學入學前階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親和母親扣除比例合計不超過100%。

11.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階段是否需要細化填寫?如,義務教育階段是否需要區分小學、中學分別填寫?

答:無需細化填寫。對於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階段,即使在一個年度中間,子女存在升學、轉學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階段不變,也無需細化填寫。

12. 何時填寫教育終止時間?

答:子女因就業或其他原因不再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時填寫。當前受教育階段畢業,但還會繼續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無需填寫。個人從填報的教育終止時間次月起,不能再繼續享受該子女的此項扣除。

13.子女滿3周歲,但未入幼兒園的,是否需要填寫就讀學校或者就讀國家(地區)?

答:需要填寫。如果不填寫,將可能導致此條信息之後信息採集失敗,影響個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子女處於滿3周歲至小學入學前的學前教育階段,但確實未接受幼兒園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讀學校可以填寫「無」。

14.是否必須在子女滿3周歲之後才能填寫?

答:本扣除年度內子女即將年滿3周歲的,可以在子女滿3周歲之前提前填寫報送相關信息,子女滿三周歲的當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無須待子女實際年滿3周歲之後填報。

15.子女已經不再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是否可以填報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經不再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相關規定,無需填寫相關信息。

16.一個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學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階段的全日制學歷教育如何填寫?

答:可以分兩行,分別填寫前後兩個階段的受教育情況。

17.不同的子女,父母間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答:可以。對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間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為100%的,另一方無需採集該子女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18.對於存在離異重組等情況的家庭子女而言,該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雙方協商決定。一個孩子總額不能超過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過2個。

繼續教育

1.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答: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1)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2)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本人扣除。大學本科及以下的學歷繼續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對於同一教育事項,不得重複扣除。

4.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該如何申報?

答:根據《辦法》規定,對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採取憑證書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在取得證書後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證書編號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彙算清繳享受扣除。

5.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麼?

答:對學歷繼續教育,採取憑學籍信息定額扣除方式。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姓名、納稅識別號、學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環節扣除,也可以在年終向稅務機關提供資料,通過彙算清繳享受扣除。

6.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支出,可在多長期限內扣除?

答: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入學的當月至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結束的當月,但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

7.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是否連續計算?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長不得超過48個月。48個月包括納稅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期連續計算。

8.納稅人享受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資料?

答:納稅接受學歷繼續教育,不需保存相關資料。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應當留存相關證書等資料備查。

9.沒有證書的興趣培訓費用可扣除嗎?

答:目前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的範圍限定學歷繼續教育、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訓之外的花藝等興趣培訓不在稅前扣除範圍內。

10.納稅人終止繼續教育是否需要報告?

答:納稅人終止繼續教育,應當將相關變化信息告知扣繳義務人或稅務機關。

11.填報繼續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條件需要扣除年度內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教育。職業資格繼續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職業資格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相關證書。

12.同時接受多個學歷繼續教育或者取得多個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是否均需要填寫?

答:只填寫其中一條即可。因為多個學歷(學位)繼續教育不可同時享受,多個職業資格繼續教育不可同時享受。

13.學歷(學位)繼續教育與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可以同時享受嗎?

答:可以。

14.學歷(學位)教育,是否最後沒有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也可以扣48個月?

答:憑學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終是否取得證書,最長扣除48個月。

15.如果可以,48個月後,換一個專業就讀(屬於第二次繼續教育),還可以繼續扣48個月?

答:納稅人48個月後,換一個新的專業學習,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參加學歷(學位)繼續教育扣除,還可以繼續扣48個月。

住房貸款利息

1.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什麼?

答:納稅人本人或其配偶單獨或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2.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答: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扣除方式。

5.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享受的時間範圍?

答:納稅人的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長不能超過240個月,240個月後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對於2019年之後還處在還款期,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雙方婚前都有住房貸款,婚後怎麼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

答: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年度內不得變更。

7.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如何定義的?

答: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同時辦法中還規定,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在實際操作中,可以按照納稅人用貸款購買首套住房的情形來掌握,即納稅人首套使用貸款購買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8.填報住房貸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購買的中國境內住房;二是屬於首套住房貸款,且扣除年度仍在還貸;三是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時扣除。

9.如何確定是否屬於首套住房貸款?

答:是否屬於首套住房貸款,可以諮詢貸款銀行。

住房租金

1.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進行扣除。

2. 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義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範圍。

3.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答: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一)直轄市、省會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人口不超過100萬(含)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為準。

4.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根據《辦法》規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沒有住房的,可以分別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雙方不得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該留存哪些資料?

答: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

6.夫妻雙方無住房,兩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無住房,可以分別扣除。

7.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

答:不可以。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選一。如果對於住房貸款利息進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對住房租金進行抵扣。反之亦然。

8.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答:納稅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賃扣除的起始時間為租賃合同約定起租的當月,截止日期是租約結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9.填報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無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該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過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10.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寫?

答: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處辦理該項扣除的,填寫任職受雇單位所在的城市。

11.一個月同時租住兩處住房或者年度中間換租住造成中間有重疊租賃月份的情況,如何填寫?

答:一個月同時租住兩處住房的,只能填寫一處;中間月份更換租賃住房的,不能填寫兩處租賃日期有交叉的租賃住房信息。如果此前已經填報過住房租賃信息的,只能填寫新增租賃信息,且必須晚於上次已填報的住房租賃期止所屬月份。確需修改已填報信息的,需聯繫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修改。

12.員工無房產,目前長包酒店房間居住,每月金額自負,這種情況是否可視為租房?

答:可以視為租賃住房,但請納稅人保留部分相關票據,用以證明相關事實。

13.員工宿舍可以扣除嗎?

答:如果個人不付費,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費,可以扣除。

14.某些行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一年換幾個城市租賃住房,或者當年度一直外派並在當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該項專項附加扣除?

答:對於為外派員工解決住宿問題的,不應扣除住房租金。對於外派員工自行解決租房問題的,對於一年內多次變換工作地點的,個人應及時向扣繳義務人或者稅務機關更新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允許一年內按照更換工作地點的情況分別進行扣除。

1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範圍,某市下屬縣有住房,到該市區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寫,納稅人可通過電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選擇。納稅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報住房租金扣除。

贍養老人

1.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範圍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贍養年滿60歲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2.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答: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

3.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有哪幾種?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4.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採取定額標準扣除方式。

5.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是誰?

答: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主體包括:一是負有贍養義務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規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經去世,負有贍養義務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6.納稅人父母年齡均超過60周歲,在進行贍養老人扣除時,是否可以按照兩倍標準扣除?

答:不能。

7.由於納稅人的叔叔伯伯無子女,納稅人實際承擔對叔叔伯伯的贍養義務,是否可以扣除贍養老人支出?

答:按照現行規定,被贍養人僅指納稅人的生父母、繼父母、養父母或其他法定贍養人。如果納稅人年滿60歲的叔叔伯伯屬於上述所說的被贍養人範圍,是可以享受贍養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屬於上述範圍,則不能扣除。

8.填報贍養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贍養人已年滿60(含)歲(被贍養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可選擇贍養人平均分攤,贍養人約定分攤和被贍養人指定分攤;若屬於贍養人約定分攤的或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的,需已經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9.在多子女情況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喪失勞動力的情況,工作的1個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規定,非獨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10.父母均要滿60歲,還是只要一位滿60歲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滿60周歲的,納稅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扣除。

大病醫療

1.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樣的?

答:對大病醫療扣除設定扣除金額上限,採取限額內據實扣除方式。

2.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何時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彙算清繳時扣除。

3.納稅人配偶、子女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稅人稅前扣除?

答:納稅人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可以選擇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納稅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發生的醫藥費用支出,按規定分別計算扣除額。

4.納稅人父母的大病醫療支出,是否可以在納稅人稅前扣除?

答:目前未將納稅人的父母納入大病醫療扣除範圍。

5.享受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時,納稅人需要注意什麼?

答:納稅人日常看病時,應當注意留存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原件(或複印件)備查,同時,可以通過醫療保障部門的醫療保障管理信息系統查詢本人上一年度醫藥費用情況。納稅人在年度彙算清繳時填報相關信息申請退稅。納稅人需留存醫療服務收費相關票據複印件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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