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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暴動22歲女申出境辦移民獲批 官問控方「有信心佢會返港?」

政事

涉暴動22歲女申出境辦移民獲批 官問控方「有信心佢會返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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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暴動22歲女申出境辦移民獲批 官問控方「有信心佢會返港?」

2019年12月06日 15:54 最後更新:16:06

女被告透露將舉家移民加拿大

上月理大圍城衝突中,逾200人被拘捕並面對暴動罪,一男一女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透露將舉家移民加拿大,故申請更改保釋條件,裁判官再三向控方確認「你有信心佢會返黎香港?」,最終批出許可。

被告温燿輝。

被告温燿輝。

無業的女被告吳海琳(22歲)與另外19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9日在九龍厚福街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辯方稱吳即將與家人移民加國,須出境辦理相關手續後回港,裁判官香淑嫻遂下令她可於本月29日至明年1月12日離港,期間毋須遵守宵禁令及向警署報到等。

被告吳海琳。

被告吳海琳。

報稱為學生的溫燿輝(24歲)與其餘14人,共同面對一項暴動罪。控罪指,他們於今年11月18日,在九龍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與其他人士參與暴動。溫申請更改宵禁令,由每日零時至翌晨7時獲准,其餘保釋條件不變。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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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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