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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及無業漢涉襲警准保釋 控方修改及增控罪

政事

工程師及無業漢涉襲警准保釋 控方修改及增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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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師及無業漢涉襲警准保釋 控方修改及增控罪

2019年12月06日 16:08 最後更新:16:19

新增控罪中一名受襲警身份被隱藏,官指或會對辯方構成不公

8月中旬連日機場示威集會中,兩名男子分別涉嫌以鐳射筆和拳頭襲擊警員,以協助其他示威者逃走被控襲警罪。案件今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控方就兩宗案件,分別有新增和修改控罪的申請,改控兩人襲警、管有攻擊性武器、和阻差辦公罪,且預備好聽取答辯。惟辯方有押後申請。裁判官分別將兩宗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和2月3日, 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二人獲准以原有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侯訊。

區得福(左)及彭及鍵(右)。 資料圖片

區得福(左)及彭及鍵(右)。 資料圖片

裁判官留意到,新增控罪書中控方隱藏另一名受襲警員身份,但原有警員姓名則維持公開,方法好奇怪,並希望控方未來能提供實質理據,證明事主因案件受到驚恐須匿名處理,否則控罪書或會對辯方構成不公。

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報稱無業的區得福及28歲工程師彭及鍵。區得福原只被控一項襲警罪,新增控罪後他現面對兩項襲警罪和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13日,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八層離境大堂襲擊警員李智健和警員X,和管有一支雷射筆。彭及鍵原被控一項襲警罪,控方改為起訴在同一地點他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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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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