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暴動及藏有汽油彈等罪 4男女申保釋遭拒

政事

涉暴動及藏有汽油彈等罪 4男女申保釋遭拒
政事

政事

涉暴動及藏有汽油彈等罪 4男女申保釋遭拒

2019年12月06日 16:48 最後更新:16:59

法官指4人重犯機會高

反修例風波自本年6月起持續至今,4名上月涉嫌在示威活動中參與暴動、管有開山刀、摺刀、伸縮金屬棒等武器、藏有汽油彈等,4人今午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潘敏琦法官指4人涉嫌干犯的指控嚴重,亦認為如批准保釋4人或會重犯的機會高,故拒絕4人的保釋申請。

法官潘敏琦指4人重犯的機會高,故拒絕4人的保釋申請。 資料圖片

法官潘敏琦指4人重犯的機會高,故拒絕4人的保釋申請。 資料圖片

報稱任職廚師的29歲男被告蔡貽漳,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新界青衣貨櫃碼頭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開山刀連套、一把摺刀及一支伸縮金屬棒連套,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26歲男被告溫皓忠及20歲女被告鄺小凡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溫皓忠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即剪刀、鎅刀、鉗、五卷鐵線、一袋索帶及麻繩,以及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指他在同時同地意圖使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

反修例風波引發連場衝突,多人被控。 資料圖片

反修例風波引發連場衝突,多人被控。 資料圖片

報稱任職運輸工人的22歲男被告李云樂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於大圍成運路某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攜有一個用藍色布及牛皮膠紙包住的汽油彈、一把剪刀、 一把點火器及三支士巴拿。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