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款約33萬元
廉政公署今日(6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經理,控告她涉嫌詐騙,使該公司聘用2名不合資格人士為其下線代理,並向她發放獎金約33萬元。
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保險公司前經理,控告她涉嫌詐騙。 資料圖片
鄺秀美,五十六歲,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安達)前保險經理,被控2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被告將於下星期二(12月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於2014年5月加入安達任職保險經理。根據其僱傭合約,如她截至2016年4月底能維持有9名下線代理,將可享有一筆約33萬元的獎金。
被告如欲聘請任何人為其下線代理,須向安達提交載有申請人工作經驗的申請表,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兩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4月14日及20日,虛假地向安達表示一名申請人曾在兩間公司工作,而另一名申請人則擁有其申請表內所述的所有工作經驗,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安達聘用他們,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安達蒙受不利。
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二應訊。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