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刀手聲稱為還債,收取近7萬元,於去年持刀斬傷大金冷氣董事總經理葉鎮球,亦傷及上前制止的保安。案件在區域法院提堂,兩人承認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分別被判52及54個月監禁。
53歲前的士司機林漢坤及52歲報稱無業的馬有良被控於去年7月12日,在觀塘巧明街富利廣場地下電梯大堂,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葉鎮球及一名保安員,意圖使兩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馬有良另被控於4月9日在無合理因由下,沒有按法庭指令依期歸押。
辯方求情時表示,今次犯案動機源於欠債,兩名被告並非主腦,強調事後感到後悔,馬有良被捕後立即認罪,過程表現合作,案件參與性不高,冀法官輕判。
法官李慶年表示,被告預謀襲擊程度頗高,受僱行兇屬嚴重情節;從受害人傷勢來看,所使用的武力及武器屬致命,形容對方未有死亡屬不幸中之大幸,須判處具阻嚇性刑罰。
考慮兩名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林漢坤判監52個月;馬有良在案中雖為把風角色,但刑責相同,棄保後沒有主動投案及沒有合理解釋,判監5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