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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多次彌敦道施放催淚彈 劏房戶憂影響健康被迫流離失所

政事

警多次彌敦道施放催淚彈 劏房戶憂影響健康被迫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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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多次彌敦道施放催淚彈 劏房戶憂影響健康被迫流離失所

2019年12月07日 16:01 最後更新:16:11

有旺角的劏房戶表示,受催淚氣體影響,5歲的兒子出紅疹。

反修例運動至今將近半年,警方施放約1萬枚催淚彈,當中被質疑含有二噁英。而鬧市旺角區一帶更是重災區。組織「社區前進」今日陪同多名街坊召開記者會,斥責警方多次在彌敦道施放催淚彈,導致居民難以生活,及影響健康。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有旺角的劏房戶表示,受催淚氣體影響,5歲的兒子出紅疹,一家要搬離居所,被迫流離失所,寄居親友家。她也曾與朋友穿著保護衣物回家中清潔,發現催淚煙的氣味仍然揮之不去,難以清潔。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也有油麻地的居民表示,警方多次在晚上施放催淚彈,生活大受影響,無法入睡,需定時看醫生。

協助他們的油尖旺區候任區議員批評,警方應公開催淚彈成份,並由當局提供專業清理,亦要求警方日後制訂應對示威活動的策略時,要考慮對居民的影響。

警方多次在旺角區一帶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多次在旺角區一帶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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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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