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藥品保供穩價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近期,國家醫保局印發了《關於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
出台《意見》,是為了明確現階段藥品價格管理的基本政策,構建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機制的制度框架,落實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的各項相關政策。
《意見》主要內容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銜接現行藥品價格政策。具體包括堅持以市場調節為主的政策方向,發揮醫保體系對藥品價格引導作用,推進形成合理的藥品差價比價關係,對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價格統一實施過渡性調整。
二是推進藥品價格常態化監管。主要是綜合運用監測預警、函詢約談、提醒告誡、成本調查、信用評價和信息披露等手段,建立健全市場條件下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有效機制。
三是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相關的價格招采工作。
針對前期有關方面反映的少數藥品價格異常變動問題,國家醫療保障局已經部署開展監測、排查和分析。《意見》印發後,國家醫保局將採取進一步措施,防範短缺藥品惡意漲價和非短缺藥品「搭車漲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