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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易產生反應 50克TATP可炸車

政事

摩擦易產生反應 50克TATP可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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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擦易產生反應 50克TATP可炸車

2019年12月08日 11:15 最後更新:11:16

馬偉德指製造同引爆炸彈均屬非常嚴重罪行。

近期接連發現有年輕人甚至中學生涉藏有TATP烈性炸藥被捕,惹起公眾關注。早前,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解釋此類爆炸品的危險性後,該課人員上周五(六日)更向外媒示範TATP爆破工作,有關片段昨日在警隊facebook發放。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資料圖片

警方爆炸品處理課(EOD)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資料圖片

片段中,警方示範以一克自製炸藥(homemade explosive)粉碎西瓜,又示範用五十克(約一個拳頭般大小)分量炸毀一輛客貨車,場面嚇人。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Alick McWhirter,圓圖)表示,TATP是很敏感的炸藥,會因摩擦力或熱力而有反應,在運送時很容易發生意外,造成嚴重傷亡。

李展超早前指出,TATP的威力有如軍用炸藥C4(右一),少於1克也可炸斷手指。資料圖片

李展超早前指出,TATP的威力有如軍用炸藥C4(右一),少於1克也可炸斷手指。資料圖片

馬偉德又稱,TATP被不同組織及罪犯使用,他指自反修例風波以來,處理過3次TATP相關事件,包括7月警方搜出超過1公斤的TATP,及兩周前在兩名中學生人身上發現少量TATP,情況令人關注。馬偉德作出呼籲,製造同引爆炸彈均屬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2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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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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