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於下午3時起步行。
民間人權陣線下午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由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出發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遊行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遊行將於下午3時起步。下午2時過後,參加者陸續到維園中央草坪集合,銅鑼灣街頭擠滿準備參與遊行的人士。當草地站滿八成半人便會提早起步。
有示威者在記利佐治街附近揮舞美國旗。防暴警員在百德新街、波斯富街和謝斐道一帶戒備。下午2時半前,於謝斐道及波斯富街交界戒備的防暴警曾舉黑旗警告。
下午2時半左右,在維園集合的遊行人士為一個月前在將軍澳尚德邨停車場墮斃的科大生周梓樂默哀。
下午2時45分左右,維園中央草坪幾乎已站滿人。
遊行經高士威道、怡和街、軒尼詩道、金鐘道、德輔道中,以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為終點。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