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沿途高呼口號,並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的手勢。
民陣下午3時發起「國際人權日」發起遊行,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大批市民參與,大會提早起步。其中一批參與遊行的人士,戴著PEPE及連登豬頭套出席,引起途人圍觀及拍照。
一批參與遊行的人士,戴著PEPE及連登豬頭套出席。
在反修例風波中,PEPE及連登豬出場率極高,不時會在各區連儂牆出現。有參與今日遊行的人士,戴著各款不同造型的頭套出席,當中有PEPE蛙被塗上藍色、有戴眼罩及頭盔,亦有連登豬頭頂著「生命麵包」,亦有右眼受傷包紮。他們沿途高呼口號,並舉起代表「五大訴求」的手勢。
一批參與遊行的人士,戴著PEPE及連登豬頭套出席。
遊行隊伍在下午2時55分起步,遊行會途經高士威道、怡和街、軒尼詩道、金鐘道、德輔道中,以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為終點。
一批參與遊行的人士,戴著PEPE及連登豬頭套出席。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