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現場人士圍觀。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由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其中一名遊行人士身穿黑色上衣及黑褲、戴著頭盔及眼罩,他在地上匍匐爬行,腳纏繩索,拖著汽水罐及磚頭,背上貼著「請先行,我會追上」的字條,引起現場人士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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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現場人士圍觀。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由銅鑼灣維園中央草坪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
其中一名遊行人士身穿黑色上衣及黑褲、戴著頭盔及眼罩,他在地上匍匐爬行,腳纏繩索,拖著汽水罐及磚頭,背上貼著「請先行,我會追上」的字條,引起現場人士圍觀。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