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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士銅鑼灣舉傘陣對峙 警方一度舉黑旗

政事

遊行人士銅鑼灣舉傘陣對峙 警方一度舉黑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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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人士銅鑼灣舉傘陣對峙 警方一度舉黑旗

2019年12月08日 18:19 最後更新:18:28

防暴警員在場戒備,並清走路障。

民陣趁今日是「國際人權日」,下午發起遊行,遊行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午近4時半,遊行隊頭已經抵達中環,但遊行人士未有散去。

遊行隊伍已於下午2時55分由維園草坪起步出發。

遊行隊伍已於下午2時55分由維園草坪起步出發。

港台截圖

港台截圖

下午5時許,部分遊行人士在銅鑼灣百德新街舉起傘陣,警方舉起黑旗,警告在場人士散去,否則會發射催淚彈,有人在場指罵警員及搬來路障。手持盾牌及長槍的防暴警員在場戒備,並清走路障。立法會議員郭家麒亦在場分別向警員及遊行人士了解情況。部分人向其他人士示意後退,他們其後退回東角道一帶。

晚上近6時,在場戒備的警員開始散去,而原本在場與警方對峙的遊行人士較早前亦已陸續後退。直至晚上6時許,銅鑼灣一帶仍有不少遊行人士在場滯留,未能離開,隊伍只可緩慢地向中環方向前進。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

民陣下午發起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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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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