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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旺角凌晨拘多人 1男與人口角遭扑傷頭

政事

警旺角凌晨拘多人 1男與人口角遭扑傷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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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旺角凌晨拘多人 1男與人口角遭扑傷頭

2019年12月09日 09:56 最後更新:09:57

警方將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處理。

旺角昨晚至凌晨時分有市民聚集,警方先後帶走多人,部分人疑因未有攜帶身份證。另外一名男子疑與人爭執,被對方以電筒扑頭,受傷送院。

昨晚11時許,有少量人士在亞皆老街附近聚集,據報警方拘捕兩名青年,有圍觀人士不滿並嗌口號要求放人,大批防暴警員在場戒備。至今日凌晨零時許,警方在銀行中心對開截查多人,部分人士疑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帶走。防暴警驅趕在場人士。

凌晨1時許,西洋菜南街近山東街一名男子疑與人發生口角,其後被對方以電筒扑頭,他血流披面,倒在場上。救護員到場為他包紮,並送往廣華醫院治理。警方將案件列作「襲擊致造成實際身體傷害」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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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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