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司公會﹕必須繩之於法
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昨晚法院遭縱火發表聲明,予以最嚴厲譴責,指破壞法院的人是罪犯,並非真誠示威人士,批評他們的行為無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法治下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必須繩之於法。
聲明提到,司法機構是掌管公義和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在紀念國際人權日發生此等行為是諷刺。
昨天民陣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及位於中環的終審法院先後被人投擲汽油彈縱火,對開路牌更被噴上「司法已死」字句。
政事
大律司公會﹕必須繩之於法
香港大律師公會對昨晚法院遭縱火發表聲明,予以最嚴厲譴責,指破壞法院的人是罪犯,並非真誠示威人士,批評他們的行為無任何合理或可辯護的基礎,亦並非行使法治下文明社會的任何權利,必須繩之於法。
聲明提到,司法機構是掌管公義和維護法治的主要守護者,以及保障市民基本權利和自由的機構,在紀念國際人權日發生此等行為是諷刺。
昨天民陣發起「國際人權日遊行」,由維園遊行至中環遮打道。位於金鐘的高等法院及位於中環的終審法院先後被人投擲汽油彈縱火,對開路牌更被噴上「司法已死」字句。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