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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蒙面女子被捕 控方因《禁蒙面法》違憲申押後

政事

27歲蒙面女子被捕 控方因《禁蒙面法》違憲申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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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蒙面女子被捕 控方因《禁蒙面法》違憲申押後

2019年12月09日 16:50 最後更新:16:54

被告獲撤銷宵禁令及離港限制~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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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實施後翌日,港島九龍均有市民發起遊行,各區再次爆發衝突事件,警方在黃大仙區拘捕一名27歲女子,控以一項違反《禁止蒙面規例》。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由於《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違憲,律政司亦已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下月開審,控方今表示現等候上訴結果,申請將案件押後3個月。裁判官遂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明年3月9日再訊。

《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違憲。(資料圖片)

《禁蒙面法》早前被裁定違憲。(資料圖片)

29歲被告陳子晴,報稱任職售貨員。被告早前獲准以3000元保釋候訊;今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批,其現時獲准每月到警署報到一次,亦獲撤銷宵禁令及離港限制。

控罪指,她被控於本年10月6日在九龍黃大仙東頭邨道邨榮東樓外,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即一個耳掛式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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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禁蒙面法實施翌日衝突 7人暴動罪成還押候判

2023年07月29日 12:40 最後更新:13:47

政府2019年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法例實施翌日多區發生大規模衝突,灣仔一帶有人投擲物品及拆磚搬磚等,8名男女經審訊後,其中7人被裁定暴動罪成,1人罪名不成立,法庭將案押後至下月16日聽取求情,下月26日判刑。7名罪成被告還押候判。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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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6日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於灣仔杜老誌道近軒尼詩道交界,以及史釗域道與堅拿道西之間的一段軒尼詩道範圍參與暴動。年齡介乎16至34歲,分別報稱學生、文員及設計師的7名被告被裁定罪成,餘下1名20歲學生罪名不成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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