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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指警封路阻遊行人士離開 警:設防線阻堵路

政事

民陣指警封路阻遊行人士離開 警:設防線阻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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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指警封路阻遊行人士離開 警:設防線阻堵路

2019年12月09日 18:18 最後更新:18:33

警指,遊行人士可跟從指示,從指定方向離開。

警方被指阻遊行市民離開

警方被指阻遊行市民離開

民陣昨日發起遊行,並宣布共有80萬人參與,而警方則指,最高峰時有18.3萬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昨日的遊行整體上和平進行,但指下午有暴徒闖入灣仔銀行及店舖破壞,並向法院縱火,批評相關行為衝擊法治,挑戰社會底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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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表示,對於主辦單位指警方在遊行尾段封鎖道路阻礙市民離開,他則指有人偏離路線及堵路,警方設防線為阻止堵路,並確保緊急車輛通行。他又指,遊行人士可跟從指示,從指定方向離開。他亦提及社會有人質疑警方在遊行前在多個地點設路障截查目的,並指警方是根據近月治安情況作出安排,並加強巡查,並指警員配備衝鋒槍等工具是因應近月治安情況,「裝備上戒備是無可厚非」。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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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銓又指,今早在24個港鐵站及25個位置有警員駐守,並指警方積極進行情報搜集。他亦指,今早在沙田、粉嶺等地有人向路軌擲物,直斥為不負責任行為,並影響市民出行。他又指,警方凌晨在上水天平邨拘捕12人,當中包括6名學生及1名教師,並檢獲電鑽等。

啟田商場對出今早有示威者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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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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