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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與警裝備類似武器 警指不排除冒警插贓嫁禍

政事

檢與警裝備類似武器 警指不排除冒警插贓嫁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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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與警裝備類似武器 警指不排除冒警插贓嫁禍

2019年12月09日 18:51 最後更新:20:44

警方指被捕人士無所不用其極手段卑鄙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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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昨日舉行遊行前夕,警方清晨突擊搜查全港11處地點,拘捕11人,起出一批致命武器,包括一支半自動手槍、逾一百發子彈及日本刀等。警方相信手槍擬用於昨午遊行時射擊警員,或嫁禍警員槍傷無辜的途人,以製造混亂。

郭嘉銓指,被捕者刻意選用與警方裝備類似的中空彈,不排除有心冒充警員。

郭嘉銓指,被捕者刻意選用與警方裝備類似的中空彈,不排除有心冒充警員。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警方昨日早上共拘捕11人,檢獲組裝槍、利器、避彈衣、中空彈等,相信與多間警署被擲汽油彈事件有關。他又指,被捕者刻意選用與警方裝備類似的中空彈,不排除有心冒充警員,並有意插贓嫁禍,並指責無所不用其極手段卑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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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則指,當中5人已被起訴,其餘6人則仍被扣查。他又指,部分被捕人暫控串謀傷人罪,而起出的槍械及避彈衣等全屬真實,而檢獲的伸縮警棍及胡椒噴霧亦與警方類似,「有咁多真實嘢,係咪令大家相信,有些事本來要發生,係香港好好彩終於無發生」。他續指,槍彈來源是重要調查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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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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