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自6月9日至今,警方共使用16000枚催淚彈、10000發橡膠子彈、2000發布袋彈、約1850發海綿彈。
對於有報道引述一名監警會成員形容,警方「真的瘋了」,又指警方使用催淚彈的規模和數量如同「軍事行動」,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表示,不回應有關「軍事行動」的評論.
他指出,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會尊重對方的感受和表達意見的自由,但認為有人違法,維持社會秩序是警方的工作,又強調要處理大量示威者,不想傷害對方,催淚彈是其中可選擇的最低武力。
汪威遜認為,今時今日有太多抹黑和假消息,令人特別對警隊有誤解,應該要了解消息的來源,重申警隊尊重任何意見。
被問到所指是「假消息」,是指那些消息,汪威遜舉例說,例如在網上有言論指警方使用一些裝備的用意,都是「假消息」,希望公眾根據堅實有理據的消息分析真假,了解用途和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