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又呼籲市民應基於堅實理據分析
資料圖片
社會的示威衝突仍未平息,6月至今,警方共發射近1.6萬枚催淚彈。有報道引述一名監警會成員形容情況「瘋了」,並指行動亦達到「軍事級別」。
資料圖片
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下午在記者會上表示,不同人有不同意見,會尊重對方的感受和表達意見的自由,但指處理堵路及暴徒破壞時使用催淚彈是最低所需武力。他又指,不回應有關「軍事行動」的評論,並指現時有太多抹黑或假消息,令人對警隊誤解,呼籲市民理解清楚有關言論的專業程度,以及基於堅實理據分析,並指應從不同角度理解消息。
資料圖片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則補充指,例如警方昨日拘捕暴力團夥,網上有消息指中空彈非實彈,但事實上中空彈就是實彈。
6月至今,警方共發射近1.6萬枚催淚彈。資料圖片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