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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商場衝突裝修工事涉傷人罪 法院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政事

淘大商場衝突裝修工事涉傷人罪 法院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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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大商場衝突裝修工事涉傷人罪 法院押後至明年1月再訊

2019年12月09日 21:17 最後更新:21:19

控方透露另有6名涉案人士被捕

大批市民於9月14日響應網上號召,到牛頭角淘大花園商場高唱國歌及揮動國旗,另有一批市場於同一地點聚集,唱反修例歌曲。兩批人士其後發生打鬥,有直播片段顯示有人遭毆打至血流披面。一名裝修工事後被捕,他被控傷人、參與非法集結等5罪。

淘大商場於9月14日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淘大商場於9月14日爆發衝突。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觀塘裁判法院再訊,控方今透露另有6名涉案人士被捕,律政司需時考慮或會將案件合併處理,裁判官照准。被告續還押至明年1月6日再訊。

28歲被告石朗天,被控於9月14日在淘大花園商場地下和扶手電梯上,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他另被指在同時同地聯同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兩女一男,其中一對男女遭受實際身體傷害。

賽馬會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不當言論,遭紀律研訊會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她去年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指出局長錯誤裁定其行為不當,革職決定過分干預其言論自由,要求推翻革職決定。申請人一方在高等法院陳詞指,涉案帖文遠遠未達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局方詮釋無法成立,革職懲罰更不相稱。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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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譚玉芬的代表律師引用法國思想家伏爾泰名言「我不贊同你的觀點,但我會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指出申請人在無關教育工作的私人帳戶發表個人想法,帖文不公開,帳戶也沒有加入任何學生為朋友,與KOL意見領袖情況不同,申請人所表達之想法關乎公益,若此屬行為不當而革職,恐怕會造成寒蟬效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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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認為,言論自由非常重要,可讓人民釋放民憤,以免轉化成暴力,言論自由亦屬基本人權需要保障,只可在有必要時設限,而且限制不應超出必要範圍,政府有責任證明設限之必要,然而紀律研訊會在申請人提出司法覆核後,向法庭存檔誓詞時才披露革職理據。

申請人的帖文旨在嘲諷及宣洩,仇恨言論或煽動暴力言論門檻高,涉案帖文遠遠未達門檻,紀律研訊會的詮釋無法成立,過分干預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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