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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男女涉藏槍械案明年2月訊 首被告稱遭威逼錄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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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男女涉藏槍械案明年2月訊 首被告稱遭威逼錄口供

2019年12月09日 18:47 最後更新:22:00
警方昨日檢獲大批武器及危險品,包括半自動手槍及子彈。(港台圖片)

警方昨日檢獲大批武器及危險品,包括半自動手槍及子彈。(港台圖片)

警方昨日在全港多個地點,檢獲大批武器及危險品,包括半自動手槍及子彈,拘捕11名男女,其中5名20至23歲男被告被落案起訴串謀蓄意傷人、非法管有槍械和攻擊性武器等4罪,案件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控罪指被告本月8日在香港,有意圖而與其他人串謀非法惡意傷害香港警務人員。控方在庭上公開首被告黃振強與第二被告吳智鴻透過手機社交程式Telegram的通訊,包括2人曾交流試槍的片段,內容提及槍手和放炸彈地點等等,如「起碼射返10個8個」,控方相信所指對象是警員。吳智鴻另被控在北角富澤花園一單位內,非法管有槍械及彈藥。

控方又指出,第三被告張俊富利用家人公司在荃灣租住的倉庫,懷疑製作避彈衣,又指多名被告透過airbnb在灣仔租用一個單位,並在單位內發現5件避彈衣。

5名被告分別是無業漢黃振強和張銘裕,2名大專生張俊富和嚴文謙,以及工程人員吳智鴻。控方指出,被告於上周末在灣仔租住一個單位,警方周日朝早拘捕黃振強,張銘裕和嚴文謙,在單位內發現5件避彈衣。

首被告黃振強說,曾被警員拳打和威逼解鎖其電話,被告更一度在庭內飲泣,代表律師會認為,被告的口供是在非法武力威逼下錄取。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押後至明年2月18日,其中2名被告張銘裕和嚴文謙獲准保釋,其餘3名被告需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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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深水埗拘10男涉藏攻擊性武器 其中4人未成年

2024年04月17日 02:53 最後更新:03:10

警方在深水埗拘捕10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方在昨晚九時許接獲途人報案,表示在深水埗偉智里1至3號對開有多人手持球棒,形跡可疑,並登上兩輛私家車離開。警方其後在窩仔街與石硤尾街交界截獲這兩輛私家車,在車上檢獲五支長約80厘米的球棒。經初步調查,車上10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被捕人士都是男性,年齡介乎13至31歲,其中4人仍未成年。他們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深水埗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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