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向大新華航空追討有關利息及法律費用。

與香港航空同屬海航集團旗下的大新華航空,昨被中國工商銀行入稟高等法院,追討逾551萬美金的貸款,即約值4300萬港元,另亦向大新華航空追討有關利息及法律費用。

原告為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被告為大新華航空。大新華航空由海南航空、中國新華航空、長安航空和山西航空合併而成,海航集團旗下的骨幹航空運輸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