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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禁蒙面法》正式失效正式 民陣:特首要為社會亂局負責

政事

回應《禁蒙面法》正式失效正式 民陣:特首要為社會亂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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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禁蒙面法》正式失效正式 民陣:特首要為社會亂局負責

2019年12月10日 21:19 最後更新:21:20

民陣指,政府應立即向市民道歉,並撤回上訴

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禁蒙面法》及《緊急法》違憲,並正式下令《禁蒙面法》失效,但政府上訴事宜而獲批准暫緩裁決至今天。上訴庭今判下判詞拒絕再批出暫緩執行令,即《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民陣回應時表示,特首林鄭月娥應為整件事所引致的社會亂局,以及不少市民被違憲法例拘捕和起訴負上全責。

《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資料圖片

《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資料圖片

民陣表示,對上訴庭拒絕政府就《禁蒙面法》提出暫緩執行令申請,亦即《禁蒙面法》現正式失效表示歡迎,並認為上訴庭裁決保障香港市民行使表達自由和集會自由,亦肯定政府以《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侵犯人權。民陣又指,林鄭月娥為「止暴制亂」強推《禁蒙面法》,卻拒絕回應市民訴求,「結果只是火上加油,民憤與日俱增」,並指林鄭月娥應為整件事所引致的社會亂局,以及不少市民被違憲法例拘捕和起訴負上全責,並指「沒人應該因為抗議違憲法例而受到懲罰。」

民陣續指,政府應立即向市民道歉,並撤回上訴,並立即撤銷所有控罪,釋放因相關法例而被捕的市民,並承諾不再以《緊急法》賦予的權力訂立限制人權的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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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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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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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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