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天平邨4師生涉藏電鑽白電油 學生投訴遭胡椒噴霧射眼

政事

天平邨4師生涉藏電鑽白電油 學生投訴遭胡椒噴霧射眼
政事

政事

天平邨4師生涉藏電鑽白電油 學生投訴遭胡椒噴霧射眼

2019年12月11日 11:37 最後更新:12:09

4人被起訴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警方在本月9日上水天平邨搜出鐵釘、電鑽及白電油等並拘捕多人,一名教師以及其餘3人合共被起訴2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天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眾被告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包括化驗和指紋校對工作。控方不反對眾被告保釋。

警方拘捕一名老師及2名學生等4人今日提堂。

警方拘捕一名老師及2名學生等4人今日提堂。

裁判官批准眾被告以現金5000至10000元保釋,中四學生陳家維則另需5000元人事擔保,候訊期間不得離開香港,眾被告須遵守宵禁令和每周須到警署報到3次。

控方透露,本月9日凌晨警員在天平邨停車場巡邏時發現有人形跡可疑,要求增援後在停車場天台上發現有超過10人聚集,有人揚言「聽日可以『吉』爆啲車軑」。警方表明身分後群眾四散,分別在停車場5樓和2樓拘捕案中4人。

警方其後在天台上搜獲疑似白電油和鐵釘等可疑物品,和一些屬於學生林曉偌的個人物品,同時在5樓檢獲24瓶雙蒸酒。 警方拘捕4人後,再分別在第2被告陳家維和第4謝銘基的背包內搜出剪刀、剪鉗、扳手等可疑武器。

警方拘捕一名老師及2名學生等4人今日提堂。

警方拘捕一名老師及2名學生等4人今日提堂。

首次被告何國基和陳家維均向法庭投訴,在被制服後仍遭警方以非法武力對待。其中陳家維投訴有警員將剪鉗靠近他下體附近,作狀「剪」動作,然後再遭胡椒噴霧射眼。結果他在視力模糊的狀況下,被警方推撞和威脅解鎖手機,終被告在不情願下交出手機和程序解鎖密碼。

4名被告依次為39歲裝修男工人何國基,17歲學生陳家維,18歲學生林曉偌,和 31歲男教師謝銘基。首3人被控本月9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天台,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3罐白電油,一個載有24樽米酒的紙箱,37個裝有鐵釘的塑膠軟管,一個載有大量鐵釘和塑膠軟管的背包。 而男教師被控同日在上水天平邨停車場2樓,持非法意圖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2把剪刀,2把剪鉗和一個扳手。

往下看更多文章

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